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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人李蒨蓉闖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營區和阿帕契直昇機合影,指揮部副司令潘家宇開記者會說明,名嘴張友驊認為潘的說法與事實有出入,公開指潘是「最不要臉的國軍將領」,台北地院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判張友驊拘役30日,得易科罰金3萬元。可上訴。聯合報系資料照/記者邱麗玥攝影 分享 facebook 藝人李蒨蓉闖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營區和阿帕契直昇機合影,指揮部副司令潘家宇開記者會說明,名嘴張友驊認為潘的說法與事實有出入,另認為潘利用訴訟調查他的消息來源,公開指潘是「最不要臉的國軍將領」,台北地院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判張友驊拘役30日,得易科罰金3萬元。可上訴。判決書指出,張友驊於2015年7月21日在台北地檢署出庭接受媒體採訪時,表示「潘家宇是最不要臉的人」、「是我見過國軍將領中最不要臉的」、「2個字給他就是下賤」等,辱罵潘家宇。2016年4月18 日下午,張友驊罵潘家宇的案子起訴後,台北地院開準備庭,張又在公開法庭以「他是一個非常不要臉的將領」、「他是一個說謊的將領,非常不要臉的將領」再辱罵潘家宇,2次犯行被檢察官起訴。法院審理時,張友驊辯稱,在地檢署的發言,「不是在罵潘家宇個人」,而是針對潘代表國家的職務,潘代表的是官方,所以沒有侮辱到潘個人,至於在法庭中罵人,則是被動回應法官的問話,「這是我的防禦權」。判決認為,張友驊是資深媒體人,經常參與政論節目,有相當智識與社會歷練,僅因認為潘家宇對阿帕契案說明不實,且主觀揣測潘探查他的消息來源,即以輕蔑言詞辱罵潘,考量張第1次藉傳播媒體罵人,第2次在法庭罵人,前者判拘役20日,後者判拘役15日,並訂應執行刑拘役30日。台北地院今依公然侮辱罪判名嘴張友驊拘役30日。 記者王聖藜/攝影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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